跟著這個部落格四年的網誌標題也該換了,
原本我還以為它會永遠就叫做無病呻吟的廢話。
今天起就改掉了吧,至於誰是麥斯小姐,這還用說,就是我啊。

麥斯小姐的由來:
某一次被我的前前老闆硬塞爛攤子救火擦屁股,要求以筆名發稿。
那時候正好看完Maximilian來台灣的第一次現場,
一時也想不出什麼筆名,所以,就叫麥斯小姐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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