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走路到姿安家,再一起走到板橋遠百陪她買買東西閒晃。
她試穿洋裝的時候,打電話給我媽。
其實我不需要打這通電話的,我現在無法分別到底對不對。
或許這通電話讓我恍然大悟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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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的第二次出門,我來到台北車站。
週三早上出發到竹南,在板橋車站的萊爾富買了三明治和豆漿。
週三中午回到板橋,和媽媽吃了市場新開的很難吃海鮮鍋。
週三下午任性吃了一個沙其瑪,晚上剝了兩顆橘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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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我對Whatever說,
我漸漸覺得我來這裡只是為了找個人說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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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不是要來說他有多可愛的,
反正他笑起來就像個大學生一樣青春溫暖也是眾所周知的事。
大家可能覺得奇怪為什麼這種看似food的文章會分到music,
我要說的是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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跟某人一樣為了掩飾不安的蕭邦來電達鈴(為保護朋友不打上姓名= =),
我就寫一篇愚蠢的香蕉是好物的文章好了。
首先,我要聲明這絕對不是台灣農委會的廣告,
也不像某飯店buffet把香蕉混在各類熟食裡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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離開Aveda之前Meiya問我,
妳是不是在這邊很久了。
我說對啊,可能兩年了吧,至少有一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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幹!這個標題會不會太長。
繼55字不斷的長句之後,出現16字不斷的長標題。
我有病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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